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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档案馆关于启动“无烟机关”建设的通知

 

近日,市爱卫办转发省爱卫办《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暗访评估工作的函》,指出国家卫健委拟组织第三方评估公司于今年3月至5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无烟党政机关暗访评估工作,并将暗访结果在全国范围内通报,同时要求市直各机关单位迅速组织落实省爱卫办通知要求,规范、标准地做好无烟党政机关建设。

 

为确保档案馆库的绝对安全,推进文明单位建设,积极营造清洁健康的工作环境,降低烟草烟雾危害与影响,保障干部职工身体健康,馆机关将启动“无烟机关”建设相关工作。经第7次馆务会议研究,决定成立控烟工作组织机构,制定《“无烟机关”建设与管理制度》,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和宣传教育,完善控烟措施,强化监督检查。现结合馆机关实际,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1.从即日起办公楼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严禁在办公室、档案查询服务中心、设备间或会议室、值班室、卫生间、走廊、电梯、食堂、车库等公共区域吸烟,确保室内无人吸烟、无烟味、无烟头。吸烟人员必须在室外指定吸烟区吸烟,馆机关在楼外指定区域规范设置室外吸烟区。

 

2.馆机关干部职工要增强安全意识,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争当控烟表率,不在禁烟区域内吸烟,不给他人递烟,不接受他人敬烟,严禁办公室桌面上摆放香烟、打火机及烟缸等,监督劝阻来访人员不在室内吸烟。

 

3.自觉接受监督检查。馆机关将成立“无烟机关”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综合处安全保卫、行政管理和机关纪委人员不定期开展控烟巡查,责成物业公司加强对来访人员的控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正,每季度将对控烟巡查情况进行通报。馆机关检查时发现干部职工在禁烟区域吸烟或摆放烟缸烟具1次的,通报批评所在处室;凡被上级部门检查通报的,或被本机关检查组一年内累计发现3次及以上的,取消干部职工本人和所在处室当年评优资格,并通报。

 

4.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对主动戒烟并成功戒烟一年的干部职工给予表扬。

 

5.馆机关将加强无烟环境建设,在门卫室、收发室设置禁烟提示,在公共区域醒目位置张贴禁烟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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