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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档案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调动全局干部职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积极性,推动我局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各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标准》为依据,以《哈尔滨市2012-2014年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规划》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筑幸福美化家园”为主题,大力营造全局动员、人人动手、全员参与的良好舆论氛围,把全局干部职工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上来,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宣传内容

 

1、宣传“创城”的重大意义。大力宣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的、意义以及我局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的要求承担的档案服务工作任务,扎实做好推进工作。

 

2、宣传全市档案系统开展“创城”的重要活动。及时宣传报道全市档案部门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具有影响力的会议、主题实践活动及局机关创建省级文明标兵单位活动、一帮一活动、帮扶帮乡活动的情况。

 

3、宣传全市档案系统“创城”的典型经验和做法。根据全市档案系统开展的“档案服务新战略新跨越、服务民生星级竞赛”活动安排和我局在创城活动中开展的一系列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好经验、好做法、好人好事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工作。

 

4、宣传局“创城”的环境建设。对局馆机关办公环境美化、庭院环境绿化等工作进行宣传报道。

 

5、宣传全市档案系统“创城”体系测评落实工作。宣传报道开展《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中档案工作分解、推进落实和取得的成效情况。

 

三、宣传形式

 

(一)开展 “三个一”活动,即:

 

1.开展“讲一次课”活动。指定专人对“创城”的目的、意义以及我局“创城”工作任务进行详细解读,提高全局干部职工对“创城”重要性的认识。

2.开展一次主题实践活动。利用我局哈尔滨档案记忆历史展厅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文化环境和思想氛围。

3.开展一次“创城”百题知识竞赛活动。依据《哈尔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100题》,组织局机关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提升全员的知晓率、认知率,进一步增强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二)抓好新闻媒体和网络宣传

 

1.利用省、市新闻媒体以及国家级档案专业报刊多视角、全方位反映我市档案工作在“创城”活动中发挥的积极作用。

2.在哈尔滨档案信息网站建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共筑幸福美化家园”专题栏目,发布有关“创城”活动中档案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做法和新成果。

 

四、实施步骤

 

1、启动阶段(5月至6月初)。制定宣传工作方案,部署相关工作。召开档案服务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会议,保证宣传信息渠道畅通,创建情况能及时上情下达、下情上报。

2、推进阶段(6月至8月)。发挥档案在历史文化名城中的独特作用,利用哈尔滨档案记忆展厅开展“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积极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宣传档案服务“创城”工作的经验和做法。

3、总结提高阶段(9月至12月)。以全市档案系统开展“档案服务新战略新跨越、服务民生星级竞赛”总结评比为契机,树立典型,总结经验,推进工作深入开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职责。综合协调宣传工作组负责具体宣传工作,主动与上级部门协调沟通信息,上报综合材料、组织、宣传介绍“创城”的先进事迹及消息报道。

(二)规范宣传内容。宣传内容要注重针对性,力求贴近中心、贴近实际、贴近档案工作,紧紧围绕档案在服务新战略新跨越、服务民生、服务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宣传典型经验和好人好事。

(三)加强监管考核。创城活动全面启动后,局创建办把创建文明城市档案宣传工作纳入创建文明城市监管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强平时督导,对档案系统各部门和单位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工作进行汇总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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