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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是哈尔滨解放80周年,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档案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挖掘和保护历史档案资源,全面、客观、真实地记录哈尔滨解放时期的革命历史和党的丰功伟业,用红色档案讲好哈尔滨故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哈尔滨市档案馆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哈尔滨解放相关档案资料,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反映中国共产党领导哈尔滨解放的历史进程和革命成就的档案资料。
(二)反映日本侵略哈尔滨的暴行,伪满洲国政权建立、统治与覆亡的档案资料。
(三)反映哈尔滨解放时期政治、经济、科技、军事、教育、文化、交通、卫生、宗教等各个领域具有历史意义和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
二、征集内容
(一)文献档案
哈尔滨解放时期形成的文件、指示、报告、会议记录、统计报表、传单、作战地图、报纸杂志等,特别是反映哈尔滨军民开展武装斗争、抗战事迹以及东北民主联军进驻后实施土地改革、恢复经济等的原始史料;重要党史人物、革命烈士、老红军、抗战老兵、革命战士、知名人士的传记、著作、笔记、手稿、回忆录等。
(二)声像档案
记录哈尔滨解放重要战役、军事设施、军民活动以及大型纪念活动的老照片、影片、录音、录像等素材;哈尔滨籍抗战将士肖像、立功证书、战地纪实等相关声像资料。
(三)实物档案
哈尔滨解放时期的旗帜标语、军装军帽、徽章奖章、证件证书、军用器械、宣传品等具有历史价值的实物。
(四)口述史料
哈尔滨解放亲历者、亲见者、亲闻者及其后代的口述回忆。
(五)文学与艺术作品资料
哈尔滨解放时期形成的各种散文、诗歌、小说、戏剧以及军民抗战事迹的民间传说、歌谣故事等文学作品,书法、绘画、剪纸、雕塑、雕刻、连环画、版画等艺术作品。
(六)其他档案资料
反映哈尔滨解放时期哈尔滨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深入土地改革斗争,加强政权建设,开展建党工作,恢复发展生产等档案资料;侵华日军罪行的实证材料。
三、征集方式
(一)无偿捐献
鼓励单位及个人自愿捐赠档案资料,哈尔滨市档案馆将颁发《收藏证书》,对特别珍贵的史料举行捐赠仪式并通过媒体宣传。捐赠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者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所捐献的档案资料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二)复制寄存
对不愿捐赠原件的持有者,可采取数字化复制方式征集,原件由所有者保存;特殊珍贵史料可协商寄存代管,签订保管协议。
(三)口述采集
针对年事已高抗战老兵及家属,开展抢救性口述采集工作,规范整理形成口述档案。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面向社会公开征集。
五、注意事项
捐赠的档案资料须来源合法、内容真实,无权属纠纷,捐赠者需对所捐赠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并附简要说明,明确资料形成的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背景等关键信息,便于档案整理归档。捐赠的照片需提供原始版本,避免提供翻拍、复印件,音视频资料需保证声音、画质清晰,尽可能完整。
联系部门:哈尔滨市档案馆接收征集处
电话:0451-86689218、86647921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小四道街23号
哈尔滨市档案馆
2026年3月11日
(接收征集处 徐晶、姚娟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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