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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全市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市)档案局、档案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铁路哈尔滨局集团有限公司,市直各有关单位、市属各企事业单位档案馆(室、中心):

 

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哈尔滨市202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哈人社发〔2026〕16号)要求,现将2026年度全市档案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及标准

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或其他经济组织中从事档案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档案系列职称评审标准按《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档案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黑人社规〔2022〕8号)中《黑龙江省档案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标准》执行,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龙江职称在线”首页“政策文件”及“评审标准”栏查询。

《黑龙江省档案专业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中所规定的申报条件、评审条件等须同时具备,涉及的年限均按整年计算,涉及的“以上”均含本级(本数),业绩成果均须为本专业领域内且在现有最高层级职称资格后取得的。《评审标准》中第十一条第五款中的“专业期刊”指档案类期刊。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按照个人申报、用人单位推荐、各级主管部门审核的程序进行申报。

(二)各级事业单位及主管部门须根据岗位管理核定的各层级专业技术岗位空额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合理确定推荐参评人员数量,有效解决待聘人员“存量”与待评人员“增量”问题,逐步实现事业单位职称“评聘结合”。

(三)申报人员计算任职资格、聘任时间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年限、工作业绩和学术成果等各类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26年8月31日,通过人员任职资格从2026年9月1日开始计算。

(四)申报人员须全面、详实、准确填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客观真实反映个人能力水平和业绩贡献。

(五)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健全职称推荐工作制度,严格执行职称政策公开、推荐程序公开、推荐结果公开、聘用岗位公开、评审结果公开、申报人员业绩成果在单位进行展示等规定,设立推荐评议组,评议组成员中一线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同意票数须达到总票数三分之二以上,推荐人员名单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推荐。被推荐人员应为本单位被聘在本专业岗位1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同级改职人员在转聘专业技术岗位须满1年且考核合格方可申报。近三年年度考核须合格以上,考核不合格不得推荐。受过记过及以上处分,处分期未满不得申报职称。

(六)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要履行审核把关职责,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格核查申报人员提供的各项材料,对职称申报条件所涉及的学历、职称、职业资格、考核结果、岗位工资表、劳动合同,以及评审条件所涉及的课题、项目、奖项、专利、标准、论文、论著、证明等材料真实性严格审核,把好资格审查关,确保申报各项材料真实、完整、有效。要认真核查网上申报人员自然情况、所从事专业及资格名称等信息,逐一把关核对信息及相关佐证材料。发现申报人员参评资格和提供的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退回并告知原因,避免简单地将问题和矛盾上交;对存疑的材料重点甄别,确认造假的实行“一票否决”,记入职称评审失信库,3年内不得申报职称,并按规定对申报人及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

(七)国有企业专业技术人员,事业单位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和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国有企业或事业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相关审核、盖章推荐程序及“龙江职称在线”平台“单位类型”选择,须事先沟通联系。

(八)职称申报涉及的个人申报、审核推荐、信息录入、结果查询、制发文件、颁发证书等工作均须通过“龙江职称在线”(网址:http://hljzc.renshenet.org.cn)进行操作。平台技术咨询电话:0451-87097652、87097653。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用A4标准档案袋封装,每类材料须标明单位、姓名和拟申报职称,并粘贴分类目录(“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与“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中的“主卷材料A卷”放入同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封皮粘贴附件1;“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中的“主卷材料B卷”档案袋封皮粘贴附件2),目录填写内容要与袋内所装材料相符,顺序提供。因档案袋破损导致材料丢失,由申报人自行负责。

(一)申报单位呈报的材料

1.公示情况说明。由申报人员人事关系所在单位提供,说明须包括公示范围、公示内容、推荐情况、公示时间、公示结果等,并附人事关系所在单位主要领导签字。

2.推荐报告。申报人员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报告一份。须列明申报档案专业职称的人员数量、人员名单、公示情况(公示期间精确到年月日及公示结果),具有明确的推荐意见,并附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资格审核人员签字及联系方式。

(二)申报人员呈报的材料

1.主卷材料(A卷,单独档案袋)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A4正反面打印并在左侧用两个钉订牢,一式两份)。由申报人员登录“龙江职称在线”按要求填写完整、准确、规范、无漏项,未填写基层推荐票和年度考核结果、业绩成果的不予受理。申报人员本人在“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栏内签字确认,申报人员单位主要领导需在“推荐意见”栏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缺少上述内容,概不受理。凡不按要求填报、误填错填,修改后重新报送导致超过报送时限的,一切后果由申报人员承担。

(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须提交本人任现职1年以上的《聘用合同》及经人社部门批复的岗位设置方案,最后一次《岗位变动工资审批表》和本年度《工资晋升审批表》(此2张表附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后);企业或社会组织申报人员提交现岗位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书》;人事档案存放在人才交流中心的,要提供《流动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被聘在现岗位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学历证书或学历认证报告,对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学信网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须提供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或学历认证报告(学历认证报告须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审核人员签字及附联系方式)。取得党校学历的,须提供连续的学历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港澳地区、国外院校毕业的人员须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现任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及现任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通过考试取得现任职称任职资格人员需提供现任职资格证书和《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例如:初级任职资格证书中专业名称为档案、资格名称为助理馆员。

(5)同级改职人员需提供《同级改职人员审查表》(一式两份),并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的右上方注明“改职”字样。同时,将改职前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并报送。

(6)持外省、市中级职称证书调入我市人员,已办理换证的,提供哈尔滨市人社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调入人员审查表》;未办理换证的,按照市人社局哈人社发〔2026〕16号文件要求履行证书核验程序。

(7)落实《档案专业人员继续继续教育规定》,近3年参加档案继续教育材料。

(8)申报人员须提供个人签字确认、工作单位盖章确认的《拟评职称信息确认单》(“龙江职称在线”打印,不装订,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部分材料可由所在地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复印件,复印件上必须加盖档案管理部门的印鉴。

2.副卷材料(B卷,单独档案袋)

(1)近3年年度考核登记表。

(2)申报档案专业中级职称业绩成果材料目录(一式两份,附件2),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

(3)为确保申报人员送审佐证材料的真实、准确,各申报人员须填报《哈尔滨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不装订,一式一份)(见附件3),无此承诺书者不予参评。

 

四、评审材料申报时间及地点

“龙江职称在线”申报时间:2026年11月2日至11月13日。

档案中级职称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11月9日至11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地点:哈尔滨市档案馆(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小四道街29号)330室。

联 系 人:郝  静  李连鲲

联系电话:0451-86647921

 

附件1 申报材料目录.doc

附件2 业绩成果材料目录.doc

附件3 哈尔滨市档案专业中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doc

 

 

哈尔滨市档案专业中级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2026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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