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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度档案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哈档发〔2018〕8号

各区、县(市)档案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法治建设年”活动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加强档案部门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档案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市档案局依据《关于开展2018年度档案行政执法层级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于8月8日至10月18日,对香坊区、道外区、五常市、尚志市、延寿县等5个区、县(市)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工作进行层级监督检查,下达《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意见书》5份,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此次层级监督检查采取抽查方式,抽查比例为27.8%。执法检查组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对五个区、县(市)档案局档案行政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资格情况、档案执法检查规范化情况、档案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与公示情况、档案法治宣传与普法情况等四个方面8项内容进行了现场检查。在检查后一周内分别向各受检单位下达了《档案行政执法检查意见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此次档案层级监督检查结果为5家档案局全部通过执法检查,排名顺序为:香坊区档案局、尚志市档案局、道外区档案局、五常市档案局、延寿县档案局。针对个别档案部门检查情况,市档案局决定在2019年开展层级监督检查中还将对其进行复查。

 

二、存在问题

 

此次档案层级监督检查发现有以下三个共性问题需要解决:

 

1.部分档案部门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不力,部门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及行政执法工作重视不够,档案执法工作偏弱偏软,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职能作用没有充分发挥。

 

2.档案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规范化要求不清楚、不明白,执法检查不严格、不规范,执法文书不健全、不标准,档案部门内部缺乏行政监督机制。

 

3.档案法治制度建设不健全,档案部门权力清单内容与本地区档案部门职能不符,制订行政执法工作制度联系自身实际不够,制度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亟待改进。

 

三、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档案行政管理部门要重视并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按照当地党委、政府要求,将档案法治建设作为促进档案事业发展、提升依法行政能力、改善发展环境的重要举措来抓。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实施意见》有关档案工作体制机制建设意见,将档案行政监督检查工作有关举措和要求分阶段、有步骤落实落靠,进一步提升档案部门法治思维和运用法治方式推进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要加强档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着力提高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要加强对执法人员严格规范执法行为的考核监督,确保档案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监督档案事务职责有效发挥。要强化法治制度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真正体现制度建设的引领、规范、约束作用。

 

哈尔滨市档案局

2018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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