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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江少数民族饮食文化

 

赫哲族饮食习俗

  

赫哲族是我国少数民族中人口最少的一个民族,历史悠久。一直在三江流域生息繁衍,祖先是从事渔猎生活的。他们主要吃鱼肉,穿鱼皮,有一部分也兼吃兽肉穿兽皮。曾有过“鱼皮鞑子”之俗称。赫哲族人喜爱吃鱼,尤其爱吃生鱼,这一习俗沿袭至今。

  

在清朝时期,居住在依兰、富锦嘎尔当,桦川等地的赫哲族于汉人杂居,虽仍从事渔猎,有的赫哲族人家已兼农副业生产,有了粮食和蔬菜,逐渐改为粮肉各半的饮食模式。民国年间赫哲族的饮食受汉族的影响,并从交易中得到米面,多数人改为以粮食为主食。伪满时期赫哲族人受尽日伪统治者的欺压,濒临灭绝。日本投降时,赫哲族仅剩350人。解放后政府对赫哲族给予极大的关怀和照顾,解决衣、食、住、行等困难,大米、白面等全部由国家供应,赫哲族彻底改为以粮食为主食。食品种类和吃法与汉族大体相同,但他们仍保留喜食鱼肉的饮食习俗。

  

赫哲族喜食生鱼,从鱼皮、鱼籽到鱼肉、鱼脆骨都有生吃的妙法。刹生鱼、炒鱼片、烤“塔拉哈”、炒鱼毛、钢刨花鱼片,成为食鱼的传统习俗。客人光临,渔民们为考验你是不是真正的朋友,便拔刀从活蹦乱跳的鱼身上割下一块肉,用刀挑起递给你,如果客人从刀上咬下鱼片吃下,那就会得到热情的款待;否则,就别想登家门。

  

赫哲族招待亲友和客人常以“刹生鱼”表示尊敬。“刹生鱼”的制作,是用鲤、鲩、鲟、鳇、鳙等鱼先将肉从鱼骨上剔下两整块,切成相互连接的鱼条,再将鱼肉从鱼皮上片下,切成鱼丝,然后拌上用开水烫过的土豆丝、绿豆芽、杨皮、韭菜、辣椒油、醋、盐等,吃起来清香鲜嫩。这种生食习俗,在许多民族中都不同程度地保存着。

  

赫哲族人喜欢吃“拉拉饭”和“莫温古饭”。“拉拉饭”是用小米或玉米小渣子做成很稠的软饭,拌上鱼松或各种动物油即可食用。“莫温古饭”是鱼或兽肉同小米一起煮熟加盐而成的稀饭。与汉族相同,赫哲族绝大部分人家也吃馒头、饼、米饭和各种蔬菜。

  

鄂伦春族饮食习俗

  

鄂伦春族在黑龙江省目前主要分布在塔河、呼玛、逊克、嘉荫县和黑河市。在定居前一直保持着浓厚的原始社会末期公有制的残余,终年过着游猎生活,到处迁徙,吃兽肉、穿兽皮,住着简陋的、八面透风的“仙人柱”(亦称“斜仁柱”,俗称“撮罗子”,类似尖顶圆形的帐房)。生活贫困落后,处境悲惨。解放后,鄂伦春族各个部落先后定居,结束了原始游猎的生活。他们的饮食习俗也随着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从以吃野兽肉为主食改变为以吃粮食为主食,逐渐形成了一些新的饮食习俗。

  

鄂伦春人在漫长的原始氏族公社到家庭公社这一历史阶段,以一个氏族为活动单位,人们在一起狩猎和采集,共同分享狩猎和采集,共同分享狩猎和采集来的食物。过着自给自足的靠大自然恩赐的生活。由于以游猎为生,所以鄂伦春人的用餐时间不很固定。一般日食一、两餐,冬天在太阳未出前用餐,餐后出猎;夏天则早晨先出猎,猎归以后再用早餐,有时也在猎区过夜。在不知道用火以前,传说这个民族是吃生肉的,当使用了火以后,开始熟食(实际上是半熟食法)。其方法主要为烤、烧、煮、炒。但仍有时生食。狩猎丰收后,剩余的兽肉晒成肉干(分生熟两种),冬天则冷冻起来,以备缺食物时食用,偶尔也采集些野菜、椰果或捕些鱼来弥补饮食不足。

  

鄂伦春人在就餐时围着篝火或火塘席地而坐。老人、氏族长、行猎长、佐领及贵客坐在正席位置,其他人坐在两旁的“澳路”铺位上就餐。年轻的妇女不同席,要侍奉老人与客人,待客人吃完后再进餐。吃饭时,食物放在一张桦树皮上,或守着吊锅子进食。

  

鄂伦春族食肉面很广,除森林里各种野兽外,还捕食飞禽和河里的鱼类。食用最多见的是狍肉,其次是犴肉,把犴鼻视为美味佳馔。食用兽肉时常将带有骨节的肉块煮于锅中,半熟后即捞出,每人用刀割取蘸盐水而食,尤喜食带血筋的肉,认为带血筋的兽肉鲜嫩可口,富有营养,并有增强视力、消除疲劳等食疗作用。鄂伦春族也习惯于将各种兽肉精细加工或炒、或炸,制成各种野味珍馐。用肉加蔬菜制作各种炒菜也日渐普遍。酒在鄂伦春人的生活中是必需品,成年男女都喜欢喝,所饮用的酒有两种,一种是马奶酒,用马奶、小米和稷子米放在一起,发酵一星期多,然后用蒸酒器蒸,家家都能自酿;另一种是白酒,鄂伦春语叫“阿拉开衣”,大都是由外地输入。喝酒时用茶碗或桦树皮碗盛酒。过去鄂伦春族在严冬出猎之前,猎人们常常喝一碗熊油以增强御寒能力。

  

其他少数民族饮食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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